近日,江西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对我省部分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分类管理类别进行动态调整的公示》,按照江西省谈判药品分类管理原则,结合部分企业申请,拟对“麦格司他胶囊”等49个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分类管理类别进行动态调整。
从公示内容来看,19个药品由B类调整到A类,22个药品由B类调整到C类,2个药品由C类调整到A类,6个药品由C类调整到B类。
2022年3月11日,江西省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明确综合考虑临床价值、患者合理用药需求、疗程费用负担、替代性、医保基金可承受能力等因素,将谈判药品分为三个类别进行管理。
使用周期较长、疗程费用较高的谈判药品,纳入“双通道”A类药品管理;
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用药人群特定(重特大疾病或传染病应急需要等)的谈判药品,纳入“双通道”B类药品管理;
对受行业主管部门政策规定限制不能或不宜在药店销售或易滥用易导致医保基金支出不可控的谈判药品为C类管理,不纳入“双通道”管理范围。
这意味着有22个国谈药品调出“双通道”管理。
事实上,这不是第一次有国谈药品调出“双通道”管理,此前已有多个药品调出江西“双通道”管理。
2022年1月6日,将依洛尤单抗注射液调出“双通道”药品名单,按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乙类管理。3月18日,江西省医保局将环硅酸锆钠散调出“双通道”药品名单,按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乙类管理。
2022年6月1日,江西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将“百令胶囊”等19个药品调出双通道药品名单的通知》。
将“百令胶囊”“阿卡波糖咀嚼片”“二甲双胍恩格列净片(Ⅰ)”“度拉糖肽注射液”“蓝芩口服液”“柴芩清宁胶囊”“参乌益肾片”“甘草酸单铵半胱氨酸氯化钠注射液”“丹参酮ⅡA磺酸钠注射液”“硫培非格司亭注射液”“注射用紫杉醇脂质体”“筋骨止痛凝胶”“茚达特罗格隆溴铵吸入粉雾剂用胶囊(茚达特罗格隆溴铵吸入粉雾剂)”“盐酸左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牛黄清感胶囊”“金银花口服液”“利拉鲁肽注射液”“贝那鲁肽注射液”“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Ⅴ-SF)”调出江西省双通道药品名单,按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乙类管理。
根据江西省的调出公示通知,这些品种退出双通道名单,都是药品生产企业自主申请。截至今年6月1日,江西共有38个药品主动申请退出。从目前退出“双通道”的药品来看,大多为B类。
关于为何退出“双通道”,相关消息和报道显示,主要为目前纳入“双通道”的药品,在江西的具体执行中,出现了患者购买部分“双通道”药品没法刷医保的情况,或者无法实现医保报销的情况,同时,B类药品价格相对较低,由此不如把产品直接调整到C类,调出双通道,按医保乙类推动。
根据此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A类药品实行单列支付,不设起付线和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按医保最高支付标准和个人负担的定额费用政策支付。B类药品,不设起付线,由个人先行自付10%,后再按医保最高支付标准和个人负担的定额费用政策支付。谈判药品的个人负担部分也可按规定纳入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基金支付。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
赣医保发〔2022〕2号
各市、县(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医保药品谈判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以下简称谈判药品)落地涉及广大参保患者切身利益,对更好满足临床需求,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文件,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常态化制度化落地执行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工作,增强谈判药品落地可及性,完善全省“双通道”药品管理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同推进
(一)协同联动
医疗保障、卫生健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强化“三医联动”综合改革协同,完善谈判药品落地执行工作机制,调整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压实“双通道”公立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公立医疗机构)配备使用谈判药品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双通道医疗机构)、定点责任医师(以下简称责任医师)、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双通道药店)的管理和监督。
(二)压实责任
医疗机构是谈判药品配置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尤其是公立医疗机构,要建立院内药品配备与医保药品目录调整联动机制。要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及时统筹召开药事会,按需配备,做到应配尽配。对于暂时无法纳入本院供应目录,但临床确有需求的谈判药品,可纳入临时采购范围,建立绿色通道,通过简化程序、缩短周期,从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及时采购。医疗机构要加强临床用药行为监测监管,对谈判药品使用后发生不良反应的,要及时处置并按规定渠道报送有关信息,确保谈判药品科学规范合理使用。
二、政策措施
(三)规范分类管理
1.实行分类管理。综合考虑临床价值、患者合理用药需求、疗程费用负担、替代性、医保基金可承受能力等因素,将谈判药品分为三个类别进行管理。其中:使用周期较长、疗程费用较高的谈判药品,纳入“双通道”A类药品(以下简称A类药品)管理;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用药人群特定(重特大疾病或传染病应急需要等)的谈判药品,纳入“双通道”B类药品(以下简称B类药品)管理;对受行业主管部门政策规定限制不能或不宜在药店销售或易滥用易导致医保基金支出不可控的谈判药品为C类管理,不纳入“双通道”管理范围。
2.打通医疗机构住院门诊渠道和药店通道。打通双通道医疗机构住院和门诊两条渠道,参保群众在住院或门诊使用A类和B类谈判药品时均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现行待遇政策保持一致。参保群众首诊后无需住院,复诊时根据疾病治疗方案用药实际需求,由责任医师开具处方后,即可在住院或门诊两条渠道“买得到、用得上、可报销”谈判药品。对于双通道医疗机构暂时无法配备的A类和B类谈判药品,可通过医疗保障部门处方流转平台,将责任医师开具的处方流转至双通道药店,确保参保群众“买得到、用得上、可报销”谈判药品,切实提升谈判药品可及性。
3.完善医保支付政策衔接。参保群众使用谈判药品年度累计药品费用,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A类药品实行单列支付,不设起付线和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按医保最高支付标准和个人负担的定额费用政策支付。B类药品,不设起付线,由个人先行自付10%,后再按医保最高支付标准和个人负担的定额费用政策支付。谈判药品的个人负担部分也可按规定纳入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基金支付。
(四)完善支持政策
4.打破进院政策壁垒。省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临床用药行为的指导和管理,督促辖区公立医疗机构合理配备、使用谈判药品。调整完善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考核机制,将合理使用的谈判药品单列,不纳入医疗机构药占比、次均费用等影响谈判药品落地的考核指标范围。
5.优化线上审批审核。省医疗保障局要加快做好医保信息系统“双通道三定管理”全省互认的信息维护工作,确保信息系统要实现对《江西省医疗保险“双通道”药品使用申请及评估表》“首次备案,全省互认”的信息配置,减轻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的审核认定压力。参保群众购买谈判药品时能够直接结算。
6.实行预算单列管理。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完善医保协议管理,将医疗机构合理配备使用谈判药品情况纳入协议管理内容,并与年度考核挂钩。谈判药品实行单列预算管理,不计入医疗机构医保总额预算范围;谈判药品流转至双通道药店,按谈判药品报销费用计入开具处方的医疗机构医保预算管理。
7.加强配置使用考核。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临床用药行为的指导和管理,督促辖区医疗机构合理配备、使用谈判药品,不得以医保总额限制、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限制、药占比等为由影响谈判药品落地。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对定点医疗机构配置使用谈判药品实行单独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实施必要的惩戒,包括约谈、责令整改、暂停拨付医保基金等约束措施。
8.推进医保直接结算。在落实公立医疗机构谈判药品采购结算主体责任的前提下,推进医保基金直接与医药供货企业结算。对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使用的谈判药品,由医保基金代为与供货企业按月结算货款,代为支付的采购货款从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基金预付款中按月抵扣。双通道医疗机构(非公立)、双通道药店货款按原渠道方式结算。
9.完善门诊保障政策。协同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改革,谈判药品可按普通门诊统筹或门诊特殊慢性病政策支付,丰富谈判药品落地保障渠道。
三、保障措施
(五)强化监督管理
各级医疗保障、卫生健康、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参保群众用药全流程的监督管理。要防范和打击利用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套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维护基金安全。双通道医药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药品流通、临床使用和医保支付等政策规范,确保谈判药品流程可追溯、质量安全有保证、使用合理规范。
(六)加强监测督导
各级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完善谈判药品使用情况监测机制。要加强对谈判药品配备、使用和支付等情况的监测分析和评估。对双通道医疗机构配置使用谈判药品,加强监测督导。建立双通道医疗机构谈判药品使用月报告制度,按月进行数据监测分析报告,既不能影响谈判药品的可及性,更不能让谈判药品“救命药”被滥用。
(七)开展政策宣讲
各级医疗保障、卫生健康、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强化政策宣讲培训。要建立健全与新闻媒体、参保群众等沟通机制,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积极营造各方面理解、支持谈判药品落地的良好舆论氛围。定期开展政策和业务培训,加强对双通道医药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指导和管理,按规定积极妥善处理患者反映的诉求和问题。
各地在谈判药品落地执行中如遇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级医疗保障、卫生健康、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报告。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公安厅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1日
来源:医谷网
为你推荐
资讯 恒瑞医药双靶点GLP-1/GIP瑞普泊肽注射液中国T2DM口服药控制不佳人群Ⅲ期研究取得积极顶线结果
近日,恒瑞医药宣布,GLP-1 GIP双重受体激动剂瑞普泊肽(HRS9531,大中华区外称KAI-9531)注射液治疗经二甲双胍单药或联合SGLT2抑制剂治疗后血糖控制不佳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的中...
2026-08-07 17:23
资讯 韩宇药业提交了替尔泊肽的国内首仿上市申请
据国家药审中心官网显示,8月6日,翰宇药业申报的替尔泊肽注射液上市申请获得受理,注册分类为4类(境内外均已上市的药品的仿制药)。从目前公开信息看,这是国内首个替尔泊肽注...
2026-08-07 16:35
资讯 礼来半年报业绩大增,二次上调全年业绩指引
8月5日,礼来公布了2026年上半年业绩——总营收427 73亿美元,同比增长49%。其中,第二季度营收229 74亿美元,同比大增48%。此前,礼来第一季度实现营收197 99亿美元,同比增...
2026-08-07 15:57
资讯 全球首款 mRNA 季节性流感疫苗诞生!Moderna mFLUSIVA 获 FDA 批准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正式批准 Moderna 研发的 mRNA 季节性流感疫苗mFLUSIVA(mRNA-1010)上市,用于 50 岁及以上成人预防季节性流感
2026-08-07 13:07
资讯 荣昌生物2026年半年度业绩
根据预告,荣昌生物预计 2026 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 58 5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收入约 47 52亿元,同比增加约 433%。预计 2026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026-08-06 21:31
资讯 信达生物2026上半年产品收入超2024年全年
公告显示:2026年上半年,信达生物产品收入实现超人民币82亿元,同比增长55%以上。其中,公司第二季度产品收入录得超过人民币43亿元,同比增长约60%。根据信达生物此前发布的信...
2026-08-06 15:09
资讯 百济神州2026上半年业绩大增,上调全年业绩指引
2026年半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222 20亿元,较上年同比上升26 8%;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 71亿元,较上年同比上升627 1%。
2026-08-06 14:14
资讯 因美纳MiSeq i100 Series-CN中国上市,以全球品质与本土制造支持中国客户测序能力建设
MiSeqTM i100 Series-CN正式在中国上市,首批由因美纳中国生产制造基地生产的本土化产品已于近期完成客户交付。
2026-08-06 13:33
资讯 石药集团与阿斯利康成立合资公司,收到1000万美元里程碑付款
双方将在河北石家庄建设新一代生物制剂生产基地,该合资公司的初始业务将聚焦于为全球市场生产及供应双方约定的生物制剂药物原液(DS)。
2026-08-05 20:49
资讯 全球首款!核心医疗人工心脏产品获欧盟CE认证
Corheart®6 可用于桥接心脏移植、短期心肌功能恢复治疗以及长期终点治疗,完整覆盖终末期心衰从短期生命支持到永久循环辅助的全场景临床需求
2026-08-05 20:37
资讯 国家药监局批准3款创新医疗器械上市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了河南赛美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三焦点环曲面人工晶状体”和深圳北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心脏脉冲电场消融仪”、“一次性使用心脏脉冲电场消融...
2026-08-05 16:47
资讯 80亿美元,全球两家核药公司合并
美东时间8月3日,Curium Pharma宣布与Lantheus Holdings, Inc 达成最终合并协议。Curium将以每股102 5美元现金收购Lantheus全部流通股,基础对价70亿美元,若2030年前达成...
2026-08-05 13:51
资讯 章科:坚持为人民出政绩 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医疗保障制度依法保障每一位参保群众的医保权益,有力提高全社会医疗服务的可及性,有助于增进民生福祉、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
2026-08-05 10:48
资讯 康宁杰瑞与PathosAI达成22亿美元ADC授权协议,1.25亿美元首付款
8月4日,康宁杰瑞生物制药宣布其全资子公司江苏康宁杰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与美国临床阶段生物技术公司Pathos AI就TROP2 HER3双特异性抗体偶联药物JSKN016达成独家授权许可协议。
2026-08-04 22:14
资讯 剂泰科技与恒瑞医药达成AI制剂合作
8月3日,剂泰科技发布自愿公告,宣布自主研发的AiTEM人工智能制剂创新平台将在恒瑞医药进行本地化部署,加速药物制剂配方开发效率。
2026-08-04 1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