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DA发布GMP生化药品附录,9月1日起施行

医药 来源:CFDA
2017
03/17
09:21
CFDA 医药

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第三百一十条规定,3月16日,CFDA发布生化药品附录,作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配套文件,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生化药品附录

第一章  范围

第一条 本附录所指生化药品是指从动物的器官、组织、体液、分泌物中经前处理、提取、分离、纯化等制得的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药品。主要包括:蛋白质、多肽、氨基酸及其衍生物、多糖、核苷酸及其衍生物、脂、酶及辅酶等(不包括生物制品附录所列产品)。

第二条 本附录适用于原材料的前处理、提取、分离、纯化等原料(原液)及其制剂的制备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

原材料的采集过程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应监督控制其来源及质量。

第三条 来源于人的组织、尿液的产品按照本附录执行。

第二章  原 则

第四条 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依据质量风险管理的原则,结合品种特点,明确从原材料采集至成品放行各阶段的质量管理责任,确保产品的安全有效、质量可控。

第五条 生化药品具有以下特殊性,应对原材料的来源及质量、生产过程、中间产品的检验进行特殊控制:

(一)生化药品的生产涉及器官、组织、体液、分泌物的提取、分离和纯化等过程,原材料本身具有不均一性。

(二)生化药品的质量控制通常采用生物分析技术,比理化测定具有更大的可变性。

(三)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和中间产品是污染微生物生长的良好培养基,原材料中的病原微生物对产品质量和生产环境存在较大风险。

第三章  人员

第六条  从事生化药品生产、质量保证、质量控制、采购及其他相关人员(包括清洁、维修人员)均应根据其生产的产品和所从事的生产操作定期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卫生和微生物学基础知识及安全防护要求等方面的培训及考核,并纳入个人培训档案。

第七条  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如微生物学、生物学、免疫学、药学、生物制药、生物化学等),并能够在生产、质量管理中切实履行职责。从事供应商审计的人员,应了解动物种属、饲养、屠宰、检疫、采集及其原材料贮存运输等方面的相关知识,并能够在供应商管理和审核过程中有效履行其职责。

第八条  应对所生产品种的生物安全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生产、维修、检验的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应采取必要的生物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  一般情况下,人员不应从原材料的前处理区域穿越到已经灭活产品、其他产品的处理区域。如果不能避免这种穿越,必须基于质量风险管理原则采取防污染控制措施。

第四章  厂房与设备

第十条 生化药品生产环境及厂房设施与设备不应对原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造成污染;空气洁净度级别应与产品预定用途和生产操作相适应。

第十一条 厂房应设有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等进入的设施。特别是用于加工处理动物脏器、组织、体液或分泌物的生产操作区应配备有效的防虫防鼠措施,并评估其有效性。

第十二条 原材料采集的厂房设施与设备应符合产品相应特性、卫生管理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并与药品生产区域分开。

第十三条 应结合产品潜在风险、不同生产阶段的工艺要求与特点,设置相应生产操作区域的环境控制要求,应尽可能降低产品(或原料)被微生物污染的风险。

第十四条 在生产过程中应根据产品特性、工艺、预定用途和设备等因素,使用风险评估的手段,采取相应的预防差错、交叉污染、安全防护措施,如使用专用厂房和设备、阶段性生产方式、使用密闭系统等。若使用敞口容器或设备操作时,应有避免污染的措施。难以清洁的设备或部件应专用。生化药品的去除/灭活病毒前的工艺步骤,不宜与其他动物源的药品共用设备和设施,不可避免时,应有适当的措施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五条 原材料前处理应有专用区域,原料(原液)制备与制剂生产区域应严格分开。原料(原液)制备和制剂生产的空调净化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

第十六条 原材料前处理和提取、纯化使用的设备、工器具、管道、阀门和容器具,包括取样器具应光洁、耐腐蚀、易清洗或消毒,并根据产品特性和过程控制要求进行有效的清洁或消毒处理。

第十七条 洁净区内的冷冻或冷藏设施的使用、清洁、维护不应对洁净区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八条 用于物料及产品贮存的冷冻或冷藏设施应有预防突发事件发生的措施,避免物料及产品质量受到影响。

第五章  病毒去除/灭活及验证

第十九条 应基于风险控制原则,结合品种特性和原材料来源,采用有效去除/灭活病毒工艺步骤和方法。病毒去除/灭活的同时,不应对产品质量有不良影响。

第二十条 去除/灭活病毒的生产工艺应有效并经验证,当生产工艺发生变更时,应重新评估验证的适用性,必要时应重新进行验证。

第二十一条 病毒去除/灭活工艺的有效性验证可参照有关病毒去除/灭活技术方法和指导原则等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病毒去除/灭活方法的验证中的病毒挑战试验不得使用生产厂房设施和设备。

第二十三条 病毒去除/灭活验证不能代替原材料及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要求。

第六章  供应链管理

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针对生化药品供应链的广泛性和复杂性,基于质量风险管理原则建立有效的追溯系统和控制措施,应有文件明确供应链各环节的要求。企业和供应商必须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明确相应的质量责任,要求供应商参照本附录管理。

第二十五条 应对生化药品原材料的来源进行严格控制,原材料应来源于非疫区,并考虑来源地的流行病发生状况。

(一)原材料应来源于健康动物,纳入检验检疫管理的动物原材料均应来自经检疫合格的健康动物。

(二)来源于人的组织或尿液的,其采集应明确收集方法和要求。

(三)应定期收集动物来源区域疫情信息,评估质量风险。当发现疫情风险时,应采取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

(四)应根据原材料特性以及风险控制原则建立相应的追溯系统并记录。

第二十六条 器官、组织、体液、分泌物等原材料采集单位应依法取得国家相关资质。

第二十七条 质量管理部门应根据品种特点建立供应商质量管理档案,内容至少应包括:供应商的资质、规模、质量协议,原材料的动物来源、种属、年龄、采集部位及方法、采集后的保存方法与有效期等。

第二十八条 应定期对原材料供应商进行现场审计。重点考察供应链的各环节质量控制情况,确保供应商提供产品质量可控、稳定,并有质量审计报告。

第二十九条 应对每批接收的原材料进行检查,并有相应记录:

(一)供应商与质量管理部门批准的一致;

(二)原材料附带检疫合格证明与货物一致;

(三)包装标识与实物相符,标识内容应符合供应商档案中的相关内容;

(四)外包装应完整无破损;

(五)对贮存温度有特殊要求的,接收时应进行温度确认;运输全程的温度监控记录应完整可追溯,温度始终符合质量控制的要求。

第三十条 原材料、中间品贮存和运输期间的包装材料或容器不应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与其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应至少符合食品包装材料要求,供应商和材质应相对固定。

第三十一条 冷库及冷链运输设备应经过确认。原材料储存条件、储存期限、运输条件等经过确认,以保证产品质量。

第七章  生产管理

第三十二条 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不同种属或同一种属的不同器官、组织、体液、分泌物在采集、转运及存放过程中的混淆、差错、污染、交叉污染。

第三十三条 应对生化药品的原材料、中间品、原料(原液)进行批号或编号管理,以确保生产过程的可追溯性。

第三十四条 应结合产品特性,尽量降低生产过程中微生物及其相关代谢物等的污染、交叉污染。

(一)应根据产品特性及贮存条件规定不同生产阶段的生产间隔时间,尽可能缩短不同生产阶段的时间间隔。

(二)中间产品、原料(原液)的储存时间应有明确规定并经验证。

(三)原材料、中间产品、原料(原液)不应反复冻融,必要时应经验证,以确保产品质量不受影响。

(四)生产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对设备和容器进行清洁、消毒或灭菌。

(五)直接接触中间产品、原料(原液)的包装容器、设备清洁、消毒或灭菌后应避免再次污染。提取、分离和纯化原料的各种设备、容器,不同产品和不同批次之间应进行清洁或消毒。

(六)同一设备通常不得用于不同产品或同一产品不同阶段的病毒去除/灭活操作。如果使用同一设备,应采取适当的清洁或消毒措施,防止病毒通过设备或环境由前次操作带入后续纯化操作。

第三十五条 生产中产生的副产品或废料应及时退出生产区域,防止污染生产环境及设备。

第三十六条 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病毒去除或灭活后产品被污染;已经过病毒去除/灭活处理的产品与尚未处理的产品应有明显区分和标识,并应采用适当的方法防止混淆、差错。

第三十七条 如有层析及超滤步骤,用于分离纯化的层析分离柱及超滤装置应专用。同一层析分离柱及超滤装置不得应用于生产的不同阶段。应有文件规定层析柱及超滤装置的可接受标准、操作条件、再生处理方法、使用寿命、清洗或消毒程序、过程监测参数等。

第三十八条 生产所用的溶剂等需回收使用的,应制定回收操作规程及与其用途相适应的质量标准。回收后的溶剂再使用不得对产品质量和安全性产生不利影响。

第八章  质量管理

第三十九条 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质量标准对生化药品原材料、辅料、中间品、原料(原液)及成品进行检验。无法定标准的,企业应依据品种质量风险建立适宜的内控质量标准,必要时应考虑增加新鲜度、微生物限度、细菌内毒素或热原、异常毒性、降压物质、外源因子等检查项目。

第四十条 生化药品的原材料来源应相对稳定,应明确动物的种属及器官组织。必要时对原材料的动物种属进行鉴别(如PCR法等),取样应具有代表性。

第四十一条 生化药品原材料的放行应包括完整的原材料追溯记录,纳入检验检疫管理的动物原材料均应来自经检疫合格的健康动物。

第四十二条 原材料、辅料、中间品、原料(原液)的检验应在适当的生产阶段完成,当检验周期较长时,可先进行后续工艺生产,待检验合格后方可放行成品。

第四十三条 必要时,中间品、原料(原液)应留样,以满足检测或中间控制确认的需要,留样数量应充足,并在适宜条件下贮存,便于质量追溯。

第九章  术  语

第四十四条 下列术语含义是:

(一)原材料:用于药品生产的动物器官、组织、体液、分泌物以及人的组织、尿液等的起始物料,不包括辅料。

(二)原材料采集:从经过供应商审计合格的单位,收集动物的器官、组织、体液、分泌物及人组织、尿液的过程。

(三)前处理:对原材料进行的非药用部分的冻融、切割、拣选、洗涤以及后续进行的混合、离心、冻融等处理程序。

(四)中间品:原材料经前处理得到的产品,便于进行质量控制。

(五)原料(原液):中间品经提取、纯化、病毒去除/灭活,各项指标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的产品。

(六)病毒去除/灭活:将病毒从产品中去除或灭活以保证安全的工艺过程。

(七)供应链:从原材料采集开始到制成中间产品的过程。

来源:CFDA

为你推荐

国家药监局支持创新药发展,拟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临床试验申请的审评审批资讯

国家药监局支持创新药发展,拟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临床试验申请的审评审批

纳入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30日通道的申请,应当为中药、化学药品、生物制品1类创新药。

2025-06-16 22:04

诺和诺德与阿里健康启动战略合作,助力慢病管理数字化升级资讯

诺和诺德与阿里健康启动战略合作,助力慢病管理数字化升级

2025年6月16日,诺和诺德与阿里健康宣布达成战略合作。在国家持续推进“体重管理年”行动的背景下,双方将依托诺和诺德百余年深耕慢病领域的专业经验和创新治疗方案,以及阿里健...

2025-06-16 14:58

治疗阿尔茨海默病国产新药断货与思考资讯

治疗阿尔茨海默病国产新药断货与思考

近日,许多患者家属反映买不到治疗阿尔茨海病的新药甘露特钠胶囊,经过了解,也证实该药在许多医院和药店确实“断货”,作为中国治疗阿尔茨海默病处方量最大的药物之一,也是目...

文/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肖世富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刘军 北京和睦家医院李慧英 2025-06-16 11:35

连续第四年,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发布资讯

连续第四年,2025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发布

发挥穿透式审计监督优势,加强医药行业专项审计。打通从原材料采购、药品耗材生产、招标采购的监管通路,将监管重点向生产端覆盖。探索建立药品生产加工到流通使用全过程可追溯...

2025-06-13 22:55

国家卫健委: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管理办法资讯

国家卫健委: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三级、 四级实验室从事《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目录》 规定的应当在三级、 四级实验室开展的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审批。

2025-06-13 22:34

半年融资超2亿元,美创医疗攻克“卡脖子”技术资讯

半年融资超2亿元,美创医疗攻克“卡脖子”技术

此次融资将加速美创医疗在医用植入级ePTFE材料产线建设、创新产品研发及商业化推广上的布局,助推中国高端医疗器械真正实现进口替代。

2025-06-13 13:22

拟再易主,派林生物或变为央企控股企业资讯

拟再易主,派林生物或变为央企控股企业

日前,派林生物发布公告称,中国生物技与派林生物控股股东共青城胜帮英豪投资合伙企业(简称“胜帮英豪”)签署收购框架协议,拟受让后者持有的21 03%股份。若本次交易顺利推进...

2025-06-13 12:43

依视路®星趣控®亮相Vision China 2025,重磅发布依视路®星趣控®2.0镜片资讯

依视路®星趣控®亮相Vision China 2025,重磅发布依视路®星趣控®2.0镜片

在2025年视觉健康创新发展国际会议(Vision China)期间,儿童青少年近视管理品牌依视路®星趣控®重磅发布全“星”一代儿童青少年解决方案——依视路®星趣控®2 0镜片

2025-06-13 11:28

景嘉航完成数千万元天使轮融资,专注新型靶向放射性药物开发资讯

景嘉航完成数千万元天使轮融资,专注新型靶向放射性药物开发

近日,杭州景嘉航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AB-RayBio Therapeutics,简称“景嘉航”)完成数千万元人民币的天使轮融资,由杭实资管领投,正

2025-06-13 10:53

CDE:已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具有独立的适应症和用法用量的化学药品,如何申请组合包装?资讯

CDE:已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具有独立的适应症和用法用量的化学药品,如何申请组合包装?

已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具有独立的适应症和用法用量的化学药品,如申请组合包装,应通过什么途径提出申请,申报资料有什么要求?

2025-06-12 21:44

赛诺菲加速尼塞韦单抗全球发货,提前数月助力医务工作者应对今年RSV流行季资讯

赛诺菲加速尼塞韦单抗全球发货,提前数月助力医务工作者应对今年RSV流行季

赛诺菲将于2025年第三季度初启动尼塞韦单抗的全球发货工作,以确保在2025-2026年呼吸道合胞病毒流行季来临前,实现广泛供应。

2025-06-12 17:31

瑞辅达医疗完成数千万元B轮融资,加速国产辅助生殖技术创新与全球化布局资讯

瑞辅达医疗完成数千万元B轮融资,加速国产辅助生殖技术创新与全球化布局

由中金资本管理的基金领投,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基金跟投

2025-06-12 16:16

因诺惟康完成数千万元A+轮融资,深耕基因递送技术临床转化与平台创新资讯

因诺惟康完成数千万元A+轮融资,深耕基因递送技术临床转化与平台创新

由天创资本领投,新投资人及老股东跟投

2025-06-12 15:51

CDE发布《先进治疗药品的范围、归类和释义(征求意见稿)》资讯

CDE发布《先进治疗药品的范围、归类和释义(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所称先进治疗药品,是指符合药品相关管理规定,按照药品的路径进行研制、生产、经营、 使用和监管,且经体外操作生产并在人体内发挥预期功能的细胞治疗药品、基因治疗药...

2025-06-11 22:06

安图生物注销了一控股子公司资讯

安图生物注销了一控股子公司

近日,安图生物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图莫比已完成注销手续,该公司是安图生物与Mobidiag Oy(以下简称Mobidiag)在6年前成立的合资企业,伴随着注销,如今正式落幕。

2025-06-11 15:25

因美纳发布202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持续释放基因组学的力量资讯

因美纳发布202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持续释放基因组学的力量

报告重点阐述了因美纳在推动精准医疗更加可及、赋能公众与社群、在业务中践行可持续发展、尽责运营和秉持诚信领导原则等方面的持续努力。

2025-06-11 14:21

破解传统疗法局限,华东医药脂溢性皮炎外用制剂国内III期临床获批资讯

破解传统疗法局限,华东医药脂溢性皮炎外用制剂国内III期临床获批

由中美华东申报的一项评价0 3%罗氟司特泡沫(ZORYVE®)在脂溢性皮炎患者中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赋形剂平行对照的III期临床试验申请获得批准。

2025-06-11 09:57

医药领域有哪些新探索,中办 国办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资讯

医药领域有哪些新探索,中办 国办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

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口岸药品监管和检验检测能力。完善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及监督管理制度,探索将国际新药临床真实世界数据用于进口药品注册上...

2025-06-10 22:13

药明生物启动建设成都微生物商业化生产基地 达成多项商业化生产合作资讯

药明生物启动建设成都微生物商业化生产基地 达成多项商业化生产合作

药明生物在成都温江区正式启动建设微生物商业化生产基地。

2025-06-10 14:29

默克治疗腱鞘巨细胞瘤的药物匹米替尼上市许可申请获受理资讯

默克治疗腱鞘巨细胞瘤的药物匹米替尼上市许可申请获受理

基于III期MANEUVER研究的阳性数据,这是Pimicotinib这一潜在“同类最优”TGCT治疗药物的全球首个申报

2025-06-10 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