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众议院当地时间9月9日宣布,以306票对81票通过了H.R.8333号法案,即《生物安全法案》(The Biosecure Act)。该法案以“国家安全”为由,限制美国联邦机构与外国生物技术公司展开业务往来,并点名了5家中国公司,分别是中国合同研究组织(CRO)巨头药明康德、其姊妹公司药明生物、华大基因集团、华大基因关联公司华大智造以及华大基因子公司Complete Genomics。该法案仍需经过参议院表决通过,并将两院通过的版本协调一致,才会递交给美国总统签署成为法律。
今日(9月10日),药明康德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本次通过的立法草案系基于此前众议院监督与问责委员会于2024年5月15日(美国时间)投票所通过的版本作出,其中包括将药明康德指定为“予以关注的生物技术公司”,公司强烈反对这种未经正当程序的预设性且不合理的指定。该法案拟限制美国政府提供的资金、贷款或补助被用于在履行政府资助的合同中使用被指定公司提供的某些生物技术设备或服务。尽管有此限制性条款,该法案也包括了一项不溯及既往条款,即允许被指定的公司继续为其客户履行由美国政府资助的合同直至2032年。
药明康德表示,其在过去没有、现在和未来都不会对美国或任何其他国家构成国家安全风险,而且公司也未曾受到美国政府机构的任何制裁。公司亦再次重申,药明康德既没有人类基因组学业务,而且公司的现有各类业务也不涉及在美国、中国或任何其他地区收集人类基因组数据。
药明生物也在港交所公告称,作为全球生物药CRDMO平台,公司既没有人类基因组学业务,亦未在其全球任何业务中收集人类基因组数据。公司坚信其在过去没有、现在和未来都不会对美国或任何其他国家构成国家安全风险,并强烈反对未经正当程序的任何未经证实的预设性指定。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立法程序并与相关方持续沟通。公司坚定致力于服务全球客户且按照所有开展业务地区适用的法律法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