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转化收益全部留归单位,不上交国库,上海市8部门联合制定《上海市促进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操作细则(试行)》

医疗健康 来源:医谷网
2022
11/17
22:09
医谷网 医疗健康

11月17日,为促进上海市医疗卫生行业科技成果转化,更好地服务于建设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高品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根据《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结合医疗卫生行业科技成果转化特点和实际,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会同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制定和发布了《上海市促进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操作细则(试行)》。

2021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对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等法规文件,均强调了扩大医疗卫生机构在成果处置等方面的自主权。《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21-2023)》,重点强化了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

生物医药是上海“十四五”重点发展的三大先导产业之一,2021年上海生物医药产业规模达7617.14亿元,同期上海市生物医药领域技术交易额从2019年137亿元增至516亿元。这与上海市丰富的医疗卫生资源密不可分,2021年,上海市三级医院56家,二级医疗机构123家,卫生技术人员总数23.96万人,总诊疗规模达2.72亿人次。医疗卫生机构大量临床经验、技术储备、患者需求、市场实际等,蕴藏和产生了大量可转化的创新创意、科技成果。

本次操作细则强调政策落地,结合上海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提出路径举措。同时在总结上海市高校院所成果转化经验基础上,强调医疗卫生机构应夯实成果转化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配套规章制度,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

上海市促进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操作细则(试行)

第一条(依据)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本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精神,根据《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医疗卫生行业科技成果转化特点和实际,制定本操作细则。

第二条(目的)本操作细则旨在指导本市医疗卫生行业高效合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释放相关卫生技术人员的创新活力,加强医疗健康领域技术、资本、人才、服务等创新资源的深度融合与优化配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本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卫生健康服务需求。

第三条(范围)本操作细则面向本市公立医院等从事卫生科研活动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委属(管)医院可以参照执行。

第四条(定义)本操作细则所称的科技成果转化,是医疗卫生机构及其科技人员开展创新药物和疫苗、医疗器械和诊断试剂、预防和临床诊治新技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数字诊疗等技术与产品的研究开发、临床试验、转移转化和推广应用活动。医疗卫生机构的科技人员涵盖从事药学、诊断、治疗、护理、预防、保健、管理和信息等工作的各类科技成果研发、转化与服务人员。转化方式包括自行实施,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与他人合作实施,科技成果作价投资,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五条(主体责任)夯实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责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和单位实际,加强科研、资产管理、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和审计等部门协同联动,建立科技成果管理、使用、处置的程序与规则,加强科技资源的有效统筹,健全医药卫生领域知识产权运营和保护机制,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知识产权运营、保护、成果管理等工作的责任主体。

第六条(成果管理)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运用能力,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技术转移部门或工作岗位,负责落实科技成果转化的流程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合同管理和法律事务等工作,建立以科技成果转化为导向的成果披露、收益分配等制度,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能力,提高知识产权质量。

第七条(转化服务)发展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市场化运作方式,独立设立或与企业联合设立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评价、知识产权运营、合规风控、技术投融资、供需对接、交易谈判、项目孵化等技术转移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在科技创新咨询、成果推广应用、人员培训等方面的作用。

第八条(成果处置)医疗卫生机构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和关键核心技术外,不需报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审批或者备案。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和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市财政局授权医疗卫生机构的资产主管部门办理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国有股权的转让、无偿划转或者对外投资等管理事项,不需报市财政局审批或者备案。

第九条(确定价格)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协议定价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本单位公示科技成果名称和拟交易价格。

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科技成果向全资国有企业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的,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将科技成果向他人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的,由医疗卫生机构自主决定是否进行资产评估。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从市场分析、技术水平、法律风险、医学评估等维度开展科技成果评价,确定协议价格或挂牌底价。鼓励成果受让方在科技成果转化阶段,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市场前景、市场风险、投资回报等方面的产业化评估。

第十条(收益分配)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处置收入不上交国库。在保障本机构收益、权益基础上,对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技术转移机构进行合理的收益分配,分配后余额主要用于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和报酬支出,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也不作为社保缴纳基数。

(一)以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应当从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奖励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实施转化的,应当从作价投资取得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奖励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

(二)医疗卫生机构可从职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保障技术转移部门运行,推动专业化发展,其中可提取不低于3%的比例,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转化服务专职人员奖励和人才培养。

(三)医疗卫生机构正职领导及其所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的正职领导,担任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者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制定的具体办法给予现金奖励,不得获取股权激励。

(四)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以下简称三技)方式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医疗卫生机构按有关规定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根据三技合同净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和发放奖酬金。

职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净收入,是指转让、许可收入扣除自筹经费投入的开发成本、相关税费、单位维护该科技成果的费用、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服务费用以及交易过程中的评估、鉴定等直接费用后的余额。三技合同净收入,是指三技合同收入额扣除履行合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或者按照固定比例计算的费用后的余额。

第十一条(税收缴纳)医疗卫生机构及其科技人员的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活动符合国家规定的,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科技人员因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获得现金奖励的,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二条(国资管理)以作价投资等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时,医疗卫生机构原则上应当在产品进入市场五年内退出其股权份额;如转化不成功,形成减持或破产清算时,在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没有牟取非法利益、流程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不纳入单位绩效考核范围。

第十三条(专利盘点)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盘点机制,唤醒“沉睡专利”,对临近知识产权保护期限的科技成果,鼓励通过知识产权托管、委托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价等方式,引导专业服务机构发掘其成果价值并进行转化,或通过市场化评价依法依规终止无转化价值成果的后续研发投入。

第十四条(赋权试点)针对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支持承担产医融合示范基地建设的医疗卫生机构优先参与赋权试点。试点机构应当自行制定试点方案,统筹协调职能,梳理责任分工,打通成果管理、成果转化、国资监管等的机制壁垒,提高赋权成果的转化效率。

第十五条(人才评价)强化技术转移人才岗位保障,在职称晋升过程中,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其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服务等工作中的业绩给予积极考虑,对业绩突出的,可由单位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提高该部门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一)将临床试验和科技成果转化作为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业绩突出,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和行业影响的人员,可优先参加相应的正高或副高级职称评审,评审通过的聘任相应正高或副高级岗位。

(二)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开辟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对单位内负责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的人员,通过其专业化管理或服务,在产业化落地等方面产生重要贡献,具有指导和主持技术转移管理工作能力,在改善、加强本单位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方面成绩突出的,按有关规定推荐参加高级职称评审,评审通过的聘任相应正高或副高级岗位。

(三)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对其科技人员承担的横向科研项目纳入业绩考核,或在业绩考核中,与承担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纵向科研项目)按一定比例予以同等对待。与科技人员有利益关联关系的社会需求项目除外(利益关联是指科研人员本人或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合作对象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第十六条(人才培养)依托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等平台,培养发展一批擅长医疗卫生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服务人才,聚焦医工交叉、医学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建立若干技术经理人实训基地,推动有条件的高校开展技术转移方向学历教育,提升全市医疗卫生领域技术转移转化人才的规模和水平。

第十七条(产学研医融合)以技术、资本和人才为纽带,加强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合作,构建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和模式,促进产学研医紧密结合。支持医疗健康产业领域企业开放式创新,引导其与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多种形式的创新联合体,开展合作研发,健全收益共享机制,推动多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鼓励产学研医共建概念验证平台,通过概念设计、商业评价、知识产权评估、医学评估、种子资金等概念验证活动,验证特定技术的商业潜力,提出科研成果商业化的方向和建议,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涉及产医融合示范基地相关业务,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组织、协调,参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成果推广)加强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对科技成果转化成临床新技术、新产品的,加快收费立项和审核速度,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本市企业承接和转化医疗卫生机构的科技成果或者合作开发科技成果并实施转化。鼓励和支持通过以下路径加速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

(一)鼓励医疗机构聘请具有创新创业或投资经历的企业家、投资人、科技人才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并获得相应报酬。

(二)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独立建设或参与建设临床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等载体,并依托这些载体实施科技成果转化。

(三)动员医疗卫生科技人员和高层次专家、产业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科技攻关、成果推广等技术服务,解决医疗健康产业技术创新和卫生健康领域现实需求。

(四)在浦江创新论坛、创新挑战赛、科技成果直通车、上海国际生物医药产业周等国家或本市品牌性活动中,设立医疗卫生专场,促进医疗卫生行业各类技术市场要素的互通与合作。

第十九条(尽职免责)医疗卫生机构相关负责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履行了民主决策程序、合理注意义务和监督管理职责的,即视为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通过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的,或者通过协议定价并在本单位及技术交易市场公示拟交易价格的,医疗卫生机构相关负责人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未谋取非法利益的,可免予追究其在科技成果定价、自主决定资产评估以及成果赋权中的相关决策失误责任。

第二十条(保障机制)在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联席会议制度下,建立本市促进医疗卫生科技成果转化专责小组,协调推进本市医疗卫生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市审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促进政策落实。

第二十一条(开放共享)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建立医疗卫生行业科技成果库,加强科技成果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建立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落地报告制度,按要求报送年度科技成果许可、转让、作价投资以及推进产学研医合作等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其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及时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第二十二条(加大宣传)进一步加强对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模式、突破性成果、杰出贡献人才等典型案例的宣传,引导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增强对卫生相关机构技术转移人才的价值认同感,提高社会资源对医学科技创新的投入,更好地服务于建设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高品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

第二十三条(有效期)本操作细则自2022年12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16日。

来源:医谷网

为你推荐

因价格虚高被约谈降价的药品资讯

因价格虚高被约谈降价的药品

近日,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通报部分价格虚高药品约谈结果并抓好落实的函》相关要求,现将相关企业的部分产品价格进行调整。值得注...

2024-04-25 22:46

华东医药 2024年一季度营收超百亿元,延续稳定增长态势资讯

华东医药 2024年一季度营收超百亿元,延续稳定增长态势

同日,华东医药发布公告,其高端透明质酸产品MaiLi Extreme的Ⅲ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获得NMPA受理,医美板块又迎来重要进展。

2024-04-25 21:05

“世界防治疟疾日”:国际SOS发布相关健康提示资讯

“世界防治疟疾日”:国际SOS发布相关健康提示

在4月25日“世界防治疟疾日”之际,世界领先的健康和安全风险服务企业国际SOS呼吁企业组织加入这场对抗这种潜在致命但高度可预防的疾病的行动中。今年世界防治疟疾日的主题是“...

2024-04-25 17:55

“全程『宝』护,早有准备” 儿童预防接种科普活动启动资讯

“全程『宝』护,早有准备” 儿童预防接种科普活动启动

本次活动通过生动吸睛、深入浅出的趣味科普,向广大婴幼儿家庭普及疾病预防知识,提高及早全程接种儿童疫苗的意识以及对联合疫苗的认知,守护更多中国宝宝健康成长。

2024-04-25 13:15

掌握呼吸道传染病基本知识,科学应对流感资讯

掌握呼吸道传染病基本知识,科学应对流感

近日,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名誉主任委员申昆玲教授接受新华网专访,详解儿童呼吸道传染病的流行形势,尤其强调了应对“每年必来”的流感的防治策略。

2024-04-25 09:38

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典型案例(第五批),事涉美团、京东商城等知名第三方平台资讯

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典型案例(第五批),事涉美团、京东商城等知名第三方平台

4月23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再次发布药品网络销售典型案例,为第五批,事涉京东商城、美团等知名第三方平台,事实上,这已不是京东商城、美团第一次涉及发布的药品网络销售典型案例...

2024-04-24 19:35

用于中面部丰盈,高德美瑞蓝丰采中国上市资讯

用于中面部丰盈,高德美瑞蓝丰采中国上市

该产品用于矫正中面部容量缺失和 或中面部轮廓缺陷,注射层次为皮下、骨膜上层。

2024-04-24 15:26

金斯瑞生物科技发布2023年ESG报告:深化绿色发展实践,构筑可持续未来蓝图资讯

金斯瑞生物科技发布2023年ESG报告:深化绿色发展实践,构筑可持续未来蓝图

日前,全球领先的生命科学研发与生产服务商金斯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K 1548)发布了2023年环境、社会和管治(ESG)报告

2024-04-24 15:15

全国首个!百度文心大模型被国家部委公开采用,打造赛事AI助手资讯

全国首个!百度文心大模型被国家部委公开采用,打造赛事AI助手

4月23日,国家医保局举办发布会,宣布正式启动“2024全国智慧医保大赛”。国家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颜清辉出席本次发布会。

2024-04-24 14:35

可愈亦可及,奕凯达®连续三年被纳入“沪惠保”,2024新增纳入二线适应症资讯

可愈亦可及,奕凯达®连续三年被纳入“沪惠保”,2024新增纳入二线适应症

4月23日,上海城市定制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沪惠保2024版”正式上线,参保用户本年度仅需支付129元即可享受最高310万元的总保障金额

2024-04-24 14:23

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综合施策 科学防癌资讯

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综合施策 科学防癌

4月14日,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发起,中国抗癌协会乳腺癌专业委员会、中国抗癌协会肿瘤整形外科专业委员会等机构联合主办,湖北省肿瘤医院乳

2024-04-24 12:11

呼吸道感染性疾病在儿童群体中高发 专家提醒及时确诊、尽快干预资讯

呼吸道感染性疾病在儿童群体中高发 专家提醒及时确诊、尽快干预

呼吸道感染性疾病是儿童最常见的疾病之一。相比于成人,儿童呼吸道感染治疗用药上有哪些特殊性?五一小长假即将到来,儿童假期出游中应该如

2024-04-24 12:08

加速本土化,Cytiva重磅发布国产标准化ÄKTA ready extended一次性层析系统资讯

加速本土化,Cytiva重磅发布国产标准化ÄKTA ready extended一次性层析系统

4月23日,全球生命科学领域的先行者Cytiva面向中国市场重磅发布国产标准化ÄKTA ready extended一次性层析系统,以显著缩短的交付周期、更高的产品质量和更稳定的本地供应,助...

2024-04-23 17:10

和信健康四款检测试剂盒被通报临床造假资讯

和信健康四款检测试剂盒被通报临床造假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一则通告显示,广东和信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信健康)申报注册的呼吸道合胞病毒、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腺病毒抗原联合检测试剂盒(流式细胞...

2024-04-23 13:41

2024版“沪惠保”正式上线: 保费不变保障再升级,进一步拓宽受益人群和保障范围资讯

2024版“沪惠保”正式上线: 保费不变保障再升级,进一步拓宽受益人群和保障范围

4月23日,2024年度上海城市定制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沪惠保”投保窗口正式开启。由上海市医疗保障局指导,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监督,上海市大数据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2024-04-23 10:24

胰岛素国采接续今日开标,集采接续中选与首此集采中选对比资讯

胰岛素国采接续今日开标,集采接续中选与首此集采中选对比

今日(4月23日),胰岛素集采接续采购在上海开标,此次续标流程是从上午9点开始接收申报材料,10点正式开始,本次胰岛素集中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024-04-23 08:54

追溯穿透,产能调查,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将加强委托生产持有人集采投标管理资讯

追溯穿透,产能调查,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将加强委托生产持有人集采投标管理

当前,持有人委托生产的药品已占所有中选药品的10%左右。

2024-04-22 21:15

“乐护好苗,成长无忧” ,2024年轮状病毒科普宣传周正式启动资讯

“乐护好苗,成长无忧” ,2024年轮状病毒科普宣传周正式启动

4月25日是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在此重要时刻到来前夕,由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策划、默沙东中国支持的2024年轮状病毒科普宣传周正式在北京启动。

2024-04-22 11:34

康泰瑞影:深耕图像增强技术,以技术创新推动医疗影像质量持续升级资讯

康泰瑞影:深耕图像增强技术,以技术创新推动医疗影像质量持续升级

医疗影像图像增强技术作为医学影像处理的关键环节,通过优化图像的结构边缘、对比度、噪声等参数,提高了图像的质量和可读性,为医生提供了更为准确、清晰的诊断依据。

文/kathy 2024-04-22 10:42

云顶新耀全球首款IgA肾病对因治疗药物耐赋康多项新分析结果亮相WCN2024,再次证实显著的长期临床获益资讯

云顶新耀全球首款IgA肾病对因治疗药物耐赋康多项新分析结果亮相WCN2024,再次证实显著的长期临床获益

证明了无论患者基线尿蛋白肌酐比水平(UPCR)或种族和民族背景如何,耐赋康®均能显著延缓患者肾小球滤过率(eGFR)降低30%或进展至肾衰竭的时间,且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而对...

2024-04-22 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