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康美药业被判赔偿中小投资者24.59亿元后(详细报道见医谷此前发布的《全国首案,康美药业被判赔偿5万多名中小投资者24.59亿元》),11月17日,康美药业发布公告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对康美药业原董事长、总经理马兴田等12人操纵证券市场案公开宣判:
马兴田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康美药业原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许冬谨及其他责任人员11人,因参与相关证券犯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佛山法院网发布的消息,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8年期间,马兴田伙同他人,违规筹集大量资金,利用实际控制的股票交易账户自买自卖、连续交易,操纵康美药业股票价格和交易量,致使共计20次连续1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达到同期该证券总成交量30%以上,共计7次连续1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达到同期该证券总成交量50%以上。马兴田还组织、策划、指挥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财务造假,向公司股东和公众披露虚假经营信息;故意隐瞒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116亿余元不予披露。此外,2005年至2012年期间,马兴田为康美药业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港币790万元,人民币60万元,康美药业及马兴田均构成了单位行贿罪。
事实上,马兴田行贿的对象,此前已经通过不同官员的腐败案卷宗透露出来。根据红星新闻等多家媒体的报道,马兴田卷入的起行贿事件包括:
2000年至2012年,李量利用担任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行审核一处处长、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康美药业等9家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或上市提供帮助,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约694万元;
2000年至2014年,马兴田曾行贿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涉及金额港币200万元、人民币60万元;
2004年至2011年,马兴田曾行贿原揭阳市委书记陈弘平,共计港币500万元。陈弘平为马兴田当选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提供帮助;
2011年,四川阆中市委原书记蒋建平非法收受康美药业董事长现金20万港元;
2014年8月至2015年11月,原任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生产监管处处长蔡明利用职务便利,为康美药业谋取利益,先后3次收受康美药业董事长兼总裁马某、副总经理李某贿送的现金共计港币30万元。
截至17日收盘,康美药业股价跌4.77%,报4.19元/股,市值208.4亿元,相较2018年近1400亿元的历史最高市值,缩水幅度高达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