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沙库巴曲缬沙坦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标志着我国高血压治疗迎来了10多年来的新药突破,引领高血压治疗理念的革新,从单纯降压步入全程心血管事件风险管控时代。创新药物的应用和防控模式的转变,引起了临床专家以及公众的广泛关注,为未来高血压乃至整个心血管疾病的管理带来新希望。
高血压“沾亲带故”,看到心血管疾病的“多米诺骨牌”
目前我国高血压的防控现状不容小觑,约有2.45亿成人高血压患者 ,但知晓率只有51.6%,确诊高血压的人群中,治疗率更低只有45.8%,治疗高血压的人群中,控制率仅有16.8% ,治疗达标率仅为15.3% 。不仅如此,当前我国高血压还面临合并症比例高、靶器官损害加剧等多重挑战。这些挑战导致高血压相关的致残致死率一直居高不下。
高血压是诱发心血管事件的首要危险因素,会导致心、肾、血管等多器官的损伤,增加远期心血管事件的发生风险。临床专家们将这一现象称为“心血管事件链”即指从心血管疾病的危险因素开始,引起血管和心脏的变化,如左心室肥厚、心肌缺血,进而发展到心梗,最后导致心衰及死亡的过程。
孙宁玲教授具体介绍说:“血压升高会增加心脏的负担,高血压对心脏的损害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的控制和治疗,就会进展为心肌肥厚,扩大心房,进而发生心肌缺血。一旦高血压和心肌缺血合并发生,那患者很容易产生心力衰竭,这个过程就是心血管事件链。因此,这要求我们对高血压的每一个发展阶段都有治疗的策略。比如,如果只是单纯的高血压,那么我们要快速降压,不让它造成左室肥厚。如果发生了左室肥厚,那需要进行药物干预。若是到了心肌梗死的阶段,治疗时就要在降压的同时警惕心衰的发生。一旦步入心衰阶段,那我们就要尽力帮助患者稳定病情,减少心衰的反复,控制心脏疾病的恶化,降低死亡几率。”
降压“双管齐下”,保护心、肾和血管
然而高血压的治疗药物并非像各种心血管并发症一样“层出不穷”,高血压治疗领域长达10多年的时间未有新药面世。孙宁玲教授表示:“实际上我们高血压的治疗药物有五十多年的历史,这五十多年的历史,有五类药都可以用于高血压治疗,包括CCB(钙通道阻滞剂)(地坪类)、ACEI(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普利类)、ARB(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沙坦类)、利尿剂和β受体阻滞剂(洛尔类)。ACEI/ARB有很好的器官保护作用,但是到了一定程度是受限的,针对肾功能不全的治疗就受限了。五类药作用在一个机制(即均聚焦于抑制升压系统的机制,缺少增强降压系统的机制),有的高血压病人是多机制产生的,不合理的联合治疗,就可能血压控制不好。如果联合治疗,又增加了很多的药,依从性就不好了。所以,我们常说这是治疗中的一个悖论。”
这要求在治疗高血压的同时,也要兼顾预防工作,不仅是每天盯着一棵树,更多的是要看一片林,要从单个疾病的治疗放眼到心血管全疾病谱的管理。孙宁玲教授表示:“我们希望全方位地把高血压作为一个整体来治疗,而不是光治这个病。这个疾病的发展是方方面面的,只看到血压不看到其他的问题不行。降压是重要的,但是降压同时要关注危险因素的控制和疾病的管理,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心血管事件的发生风险下降。”总之,不仅是治疗高血压,更要进一步地做到减少发生其它心血管疾病或事件的风险,甚至往前延伸到针对患者健康生活方式的干预,突破传统的医疗模式,由被动变主动,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随着沙库巴曲缬沙坦在中国高血压治疗领域的应用,高血压的管理出现了新转机。传统5大类降压药物治疗均聚焦于抑制升压系统的机制,缺少增强降压系统的机制。以沙库巴曲缬沙坦为代表的血管紧张素受体脑啡肽酶抑制剂(ARNI)兼具了增强降压系统的机制,是一种同时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RAAS)系统和利钠肽系统、通过增强利钠肽系统的血压调节作用同时抑制RAAS而实现多途径降压的创新型药物。多项研究显示,无论血压水平高低、合并危险因素或心肾损害,沙库巴曲缬沙坦均表现出普适的降压疗效。与传统降压药物相比,其降压更强,使用血管紧张素受体脑啡肽酶抑制剂(ARNI)治疗10周的高血压患者,血压达标(小于140/90 mmHg)的患者比例高达59.3% 。心脏、肾脏和血管保护更强,且更安全,具有降幅大、起效快、24小时控压的特点。
沙库巴曲缬沙坦是目前唯一能够全程覆盖心血管前期高危因素高血压到心血管终末端心衰的创新药物。高血压适应证并非沙库巴曲缬沙坦在中国首次获批的适应证,早在2017年,它就被原国家食药监总局正式批准在中国上市,用于射血分数降低的慢性心力衰竭成人患者的治疗。
诺欣妥®核心专利有效性获维持,我国药品专利制度日趋完善
诺欣妥®在心衰和高血压,以及日后可能出现的更多治疗心血管疾病的药物的研发工作上都表现出了独特的优势和行业引领性,拓展了患者对创新药物的可及性。正因如此,诺欣妥®近年来逐渐吸引了行业内和大众的频繁关注,引发了一系列的讨论。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就三家仿制药企(信立泰、石药欧意、南京正大天晴)针对诺华制药心血管产品诺欣妥®的一项核心专利(专利号ZL200680001733.0,专利名称 “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和NEP抑制剂的药物组合产品”)提起的三个无效宣告请求分别作出决定,引起了业内的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三个决定中均认定所有的无效宣告请求给出的理由均不成立,明确认可了诺欣妥®该项专利的有效性。
诺欣妥®的活性成份沙库巴曲缬沙坦钠是由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离子和水分子以特定摩尔比结合形成的复合物。除本涉案专利外,诺华在中国还有针对该复合物的另一项授权专利(专利号:ZL201210191052.2),其为本涉案专利的分案申请,目前也处于有效状态且没有任何正在进行的专利争议。该两项专利的二十年专利保护期均至2026年11月。
从此次国家知识产权局维持诺欣妥®核心专利有效一事上,也能看出我国的药品专利制度日趋完善。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医药行业不断深化改革,医药创新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在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尤其是专利制度的持续升级完善的基础上,取得了显著的进步。
来源:医谷网 作者:张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