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为了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规范管理,严格市场准入,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行为甘肃天水市印发《天水市药品零售许可现场验收检查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该《细则》是对CFDA出台的最新GSP和国务院要求的“多证合一”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化说明。
《细则》明确规定,按照省局《关于印发贯彻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两证合一”要求,对通过GSP认证的零售企业,在《药品经营许可证》上标注“该企业已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字样。
同时,《细则》还指出九大评定内容,包括诚信管理、人员管理、文件管理、计算机系统、营业场所与设施设备、库房设施与设备、营业场所陈列标识、库房储存标识、销售管理九个部分,共48项。
另外,在结果评定方面,《细则》要求现场检查验收组应严格按照《细则》所列项目及其涵盖的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评定。验收检查项目全部符合规定的,评定为验收合格;验收检查项目有不符合项,或有缺项(合理缺项除外)、项目不完整、不齐全的,评定为验收不合格。市局对现场验收合格,符合许可条件的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对验收不合格,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书面通知申办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附: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水市药品零售许可现场验收检查细则》的通知
天食药监发〔2017〕113号
市药品稽查局,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实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决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进一步落实国家总局、省局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天水市药品零售许可现场验收检查细则》重新修订(以下简称《细则》),经局务会议讨论通过,并经市政府法制办依法登记(登记号为:TSFD-2017B-035002),现予以公布,请认真遵照执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细则》适用于天水市辖区内新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单体药店和零售连锁门店下同)的现场检查验收;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申请许可事项变更,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应符合本《细则》规定。
二、各县区局在筹建资料初审时要严格把关,根据合理布局的原则,对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所在区域和营业场所进行审定。政务受理处对不符合要求的资料不得受理。
三、本《细则》分为诚信管理、人员管理、文件管理、计算机系统、营业场所与设施设备、库房设施与设备、营业场所陈列标识、库房储存标识、销售管理九个部分,共48项。根据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允许有合理缺项(《细则》中已注明)。
四、结果评定:现场检查验收组应严格按照《细则》所列项目及其涵盖的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评定。验收检查项目全部符合规定的,评定为验收合格;验收检查项目有不符合项,或有缺项(合理缺项除外)、项目不完整、不齐全的,评定为验收不合格。
五、各县区局要通知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及时掌握新《细则》的相关要求,引导企业规范经营,突出便民和药学服务特点,向规模化发展。
六、市局对现场验收合格,符合许可条件的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对验收不合格,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书面通知申办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七、按照省局《关于印发贯彻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甘食药监发〔2013〕288号)“两证合一”要求,对通过GSP认证的零售企业,在《药品经营许可证》上标注“该企业已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字样。
八、本《细则》在执行过程中,国家总局、省局出台相关政策规定的,依据规定修订。
九、修订后的《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水市药品零售许可现场验收检查细则>的通知》(天食药监〔2016〕93号)同时废止。<天水市药品零售许可现场验收检查细则><天水市药品零售许可现场验收检查细则><天水市药品零售许可现场验收检查细则>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22日
天水市药品零售许可现场验收检查细则
抄送: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印
《天水市药品零售许可现场验收检查细则》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药品零售企业规范管理,严格市场准入,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行为,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决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总局办公厅关于全面监督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监〔2015〕176号),《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贯彻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甘食药监发〔2013〕288号)制定本验收检查细则。<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
管理法实施条例》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三、起草过程
根据国家总局、省局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的规定和我市实际,经局务会讨论,对《天水市药品零售企业许可现场验收检查细则》进行修订,拟定了《天水市药品零售企业许可现场验收检查细则》初稿,市局法规监督科审核把关,经过反复修改,已经局务会研究通过。
来源:医谷网
为你推荐

阿斯利康最新披露:在中国或面临800万美元新罚款
据相关报道,英国当地时间4月29日,阿斯利康在最新季度的财报会议上透露,就在华涉嫌非法进口药品一事,公司可能可能会在中国面临一项新的罚款。
2025-04-30 15:53

君合盟生物重组A型肉毒毒素临床试验双线突破,覆盖严肃医疗与消费医疗两大领域
用于成人中、重度眉间纹适应症的III期临床试验在组长单位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正式启动并完成首例入组。针对成人脑卒中后上肢痉挛治疗的II期临床试验由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牵头并顺...
2025-04-30 12:39

科塞尔医疗完成近亿元B+轮融资,加速血管介入器械全领域平台化布局
本轮融资由国内知名投资机构铁投巨石领投,苏高新金控持续追加投资,园雍投资跟投,资金将用于核心产品研发、全球市场推广及产能扩建。
2025-04-28 16:54

凯西集团2024财年实现双位数营收增长,不断投资研发,聚焦可持续发展
凯西集团(Chiesi Group)是一家以研发为基石的意大利国际制药集团,总部位于意大利帕尔马,业务覆盖全球31个国家和地区。在2024财年,凯西集团圆满收官,取得了强劲的财务业绩...
2025-04-28 11:29

别让肺结节成心结,肺健康清“结”公益行动在人民日报社正式启动
2025年4月27日,《爱肺行动》之别让肺结节成心“结”——肺健康清“结”公益行动,在北京人民日报社正式启动,由广东省钟南山医学基金会、江苏养无极药业有限公司发起,联合京东健康...
2025-04-28 10:26

被忽视的“经期头痛”,专家提醒频繁发作需及时就医
偏头痛是一种常见的慢性神经血管性疾病,不仅有中到重度的头痛症状,还常伴随多种复杂症状比如恶心、呕吐、畏光、畏声等。女性偏头痛的发病率是男性的2~3倍,约20%~25%的女性偏...
2025-04-28 09:42

A股上市公司未名医药的核心子公司,被停产
4月24日晚间,未名医药发布公告称,4月22日,天津市药监局发布公告,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未名”)进行了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经综合评定、...
2025-04-27 11:34

瑞博生物港交所递表,小核酸药物龙头企业有望登陆资本市场
瑞博生物成立于2007年,专注于RNA干扰(RNAi)技术开发及小核酸药物产业化,是全球最早布局该领域的开拓者之一。
2025-04-27 10:36

Cytiva与中欧创新医药与健康研究中心签署全面合作协议
双方将携手在细胞治疗药物成果转化领域展开全面合作,推动大湾区生物医药产业的蓬勃发展,打造全球生物医药创新高地。
2025-04-25 19:49

精鼎医药任命 Charlotte Moser为公司首席医疗官,负责领导全球医学战略
今日(4月25日),致力于为客户提供I至IV期全方位临床开发服务的跨国合同研究组织(CRO)精鼎医药宣布,公司已任命 Charlotte Moser博士出任首席医疗官。
2025-04-25 15:06

强生宣布锐珂(埃万妥单抗注射液)联合化疗方案在华获批,用于EGFR TKI经治后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治疗
强生公司今日(4月25日)宣布,旗下创新治疗药物锐珂®(埃万妥单抗注射液)正式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与卡铂和培美曲塞联合给药,适用于治疗携带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
2025-04-25 15:00

《新英格兰医学杂志》发布: 研究证实速福达可将流感病毒家庭传播概率降低32%
罗氏全球今日(4月25日)宣布,速福达®(玛巴洛沙韦)III期临床试验CENTERSTONE研究详细结果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NEJM)上发布。结果显示研究达到了主要终点:流感感染者单...
2025-04-25 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