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流程优化,取消部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作为前置条件

医疗健康 来源:医谷网综合报道
2019
01/02
13:31
医谷网综合报道 医疗健康

今日(1月2日),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制定社会办医疗机构准入跨部门审批流程和事项清单,进一步简化优化项目建设相关审批条件,加强跨部门审批过程的工作衔接,提高审批服务水平。

通知明确,省级社会办医疗机构准入跨部门审批流程和事项清单内容包括:审批事项、流程关系及审批事项的受理部门、法律法规依据、受理条件、审查要求、办理时限、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通知指出,做好社会办医疗机构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取消部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作为前置条件。对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规定实行设置审批、执业登记“两证合一”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其他部门履行审批手续时均不以取得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的设置批准文件作为前置条件。推进医疗机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简化部分医疗机构设施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

社会力量申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用于建设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因尚不能完成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民政、中医药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落实划拨用地相关政策。民政部门对除经营场所外的相关资质作初步审查后,可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有条件的初审意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将民政部门的意见作为参考依据,按法定程序受理划拨用地申请。

上述有条件初审意见作申请划拨用地的参考依据使用,不作为最终审批结论。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须具备全部规定条件后再依法完成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由此延长的审批时间不纳入审批时限考核。

附全文

关于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的通知

发改社会〔2018〕11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消防主管部门、工商(市场监管)主管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环保局)、卫生局、工商局: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现就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

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以改革为动力,创新工作思路,发挥部门合力,降低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的制度性成本,营造公平规范的发展环境,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办医积极性。

指导原则是:

——流程规范透明。与医疗机构准入管理改革相协调,明确社会办医疗机构准入跨部门审批流程和事项清单,优化审批工作程序。

——审批依法合规。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审批工作,营造良好准入环境。

——工作衔接顺畅。强化跨部门审批工作衔接,促进各项政策相互衔接、落地管用,切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提高审批效率。

——服务便捷高效。加强审批信息公开,提高服务意识,建立评估机制,让社会办医的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

二、制定社会办医疗机构准入跨部门审批流程和事项清单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卫生健康、中医药、工商(市场监管)、民政、生态环境、消防等主管部门制定本省(区、市)社会办医疗机构(仅指内资,下同)准入跨部门审批流程和事项清单,督促和指导地方依据审批流程和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审批工作程序,压减审批工作日。省级社会办医疗机构准入跨部门审批流程和事项清单内容包括:审批事项、流程关系及审批事项的受理部门、法律法规依据、受理条件、审查要求、办理时限、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制定审批流程和事项清单基于但不限于以下基本流程框架。

(一)营利性医疗机构准入跨部门审批基本流程框架。

第一步,工商(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进行工商登记。

第二步,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根据行业准入管理相关规定,对医疗机构进行设置审批(备案管理)。按规定实行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的医疗机构,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在执业登记前提供准入政策咨询。

第三步,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进行执业登记。消防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备案)、验收(备案抽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备案管理),与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并联开展。

(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准入跨部门审批基本流程框架。

第一步,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根据行业准入管理相关规定,对医疗机构进行设置审批(备案管理)。按规定实行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的医疗机构,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在执业登记前提供准入政策咨询。

第二步,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进行执业登记。消防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备案)、验收(备案抽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备案管理),与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并联开展。

第三步,民政部门对医疗机构进行社会服务机构登记。

三、进一步简化优化项目建设相关审批条件

(一)做好社会办医疗机构投资项目核准(备案)。

地方投资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规范开展社会办医疗机构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凡是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条件和申请材料一律取消。

(二)取消部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作为前置条件。

对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规定实行设置审批、执业登记“两证合一”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其他部门履行审批手续时均不以取得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的设置批准文件作为前置条件。

(三)推进医疗机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

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医疗机构项目实行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管理。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医疗机构项目实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

(四)简化部分医疗机构设施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

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投资30万元(或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限额)以下的医疗机构设施,不需要办理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五)实行医疗机构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

凡是符合已经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域,各地可不再对区域内100张床位或地方自行确定床位数以下的具体医疗机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水影响、地震安全性等方面的评估审查。

四、加强跨部门审批过程的工作衔接

各部门要加强工作配合,提高信息共享水平,做好相关联的审批事项之间的工作衔接,避免审批互为前置、反复跑腿的现象,降低社会办医的审批成本和政策风险。地方能够自行协调解决政策操作障碍的,要不等不靠、尽早解决。

对有关选址、划拨用地等审批过程,落实以下要求:

(一)选址。

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要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消防等主管部门加强配合,做好选址相关政策信息公开和咨询服务,指导社会办医疗机构依据政策规定,对设置医疗机构的可行性和对周边的影响进行深入研究,合理设计医疗机构的选址布局。已经设立综合行政审批部门的地方,有关部门可依托综合行政审批部门就医疗机构选址合规性提供“一站式”咨询服务,有关部门要对依法受限用于举办特定医疗机构、开展特定医疗服务的地点和场所尽早作风险提示,咨询意见作为医疗机构选择经营场所的参考,不作为最终审批结论。鼓励地方在公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基础上,探索制定多部门“负面清单”形式的医疗机构选址规定,便于医疗机构举办者掌握政策。

城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经批准的城乡规划,制定暂不改作医疗服务相关规划用途的现有房屋设施用于举办医疗机构的要求细则,并明确办事流程。

(二)划拨用地。

社会力量申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用于建设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因尚不能完成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民政、中医药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落实划拨用地相关政策。民政部门对除经营场所外的相关资质作初步审查后,可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有条件的初审意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将民政部门的意见作为参考依据,按法定程序受理划拨用地申请。

上述有条件初审意见作申请划拨用地的参考依据使用,不作为最终审批结论。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须具备全部规定条件后再依法完成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由此延长的审批时间不纳入审批时限考核。

五、提高审批服务水平

(一)公开审批流程和事项清单。

地方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在办事服务窗口及政务网站公开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流程和事项清单,并负责汇总和公开国家、本地区对社会办医的规划预留空间、发展支持政策、审批改革措施、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信息,提供社会办医综合指南服务。其他部门要公开本部门负责审批的事项清单。工商(市场监管)主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开关于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工商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依法办理登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登记信息,提供开放查询。

(二)加强综合审批服务。

已经设立综合行政审批部门的地方,可充分发挥综合行政审批部门窗口作用和综合协调功能,“一站式”提供社会办医疗机构审批、办事、征求意见、政策咨询等服务,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引入第三方监督,由综合行政审批部门代表政府对各部门办理情况进行留痕管理、监督分析、主动监管,对办事群众进行回访,督促部门主动接受监督,主动改进工作。

(三)推广“最多跑一次”改革。

参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审批和办事服务的部门要认真梳理业务流程和常见问题,畅通咨询渠道,积极向社会解答本部门的审批和办事规定。努力做到群众和企业向政府咨询一件事情,能够一次性全部告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一件事情,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时,从受理申请到形成办理结果全过程只需一次上门或零上门。

(四)探索实施信用承诺制度。

参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审批和办事服务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标准化的信用承诺书格式文本,组织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就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依法依规诚信经营等内容,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信用承诺书及其执行情况纳入社会办医疗机构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参考。

(五)持续优化审批工作。

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将持续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作为落实“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任务,按年度对本地区社会办医疗机构审批工作情况进行评估,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听取社会办医疗机构举办者等各方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审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

六、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的重要意义。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省级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研究制定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的省级落实办法。省级落实办法公布时间原则上不晚于本通知印发后的9个月内,并于公布1个月内报备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国家各有关部门要及时调整相关的部门规章和政策规定,细化操作规定,指导本系统单位改进审批工作,同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地方发展改革、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要组织加强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审批工作的研究,尊重和发扬基层首创精神,不断总结和推广行之有效的改革经验,着力解决好审批政策落实不到位、规定相互制约、流程互为前置等突出难点问题,及时解答和回应公众关切,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和支持社会办医的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同配合,保障工作顺利推进。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将适时组织对地方落实情况的督查,对支持社会办医和优化审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地区给予宣传和激励。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  政  部

自 然 资 源 部

生 态 环 境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卫 生 健 康 委

应  急  部

市场监管总局

中 医 药 局

2018年8月2日

来源:医谷网综合报道

为你推荐

药品试验数据保护9问?为什么中药不适用于数据保护制度? 国家药监局发布 《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实施办法》资讯

药品试验数据保护9问?为什么中药不适用于数据保护制度? 国家药监局发布 《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实施办法》

数据保护是指,符合条件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获批上市时,国家药监局对申请人提交的自行取得且未披露的试验数据和其他数据实施保护,给予最长不超过6年的数据保护期。数据保护期...

2026-05-15 18:16

博腾股份首个欧洲基地遭诺华单方面节约资讯

博腾股份首个欧洲基地遭诺华单方面节约

5月13日,博腾股份(300363 SZ)发布《关于对外投资进展及重大风险提示的公告》,根据公告,其位于斯洛文尼亚的研发生产基地遭到诺华公司(Novartis)的单方面解约,诺华单方要...

2026-05-15 14:43

甘李药业先后两款胰岛素产品在欧盟获批资讯

甘李药业先后两款胰岛素产品在欧盟获批

5月14日晚间,甘李药业发布公告称,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欧洲全资子公司甘李药业欧洲有限责任公司(Gan&LeePharmaceuticalsEurope GmbH)于近日收到欧盟委员会(EuropeanCo...

2026-05-15 12:00

严打中医医疗违法违规行为资讯

严打中医医疗违法违规行为

5月15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十部门联合召开中医医疗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启动会。

2026-05-15 11:42

2026年度国家医保基金飞行检查正式全面启动资讯

2026年度国家医保基金飞行检查正式全面启动

5月14日,国家医保基金飞行检查湖南现场启动会暨警示教育会在长沙召开,这标志着2026年度国家医保基金飞行检查正式全面启动。国家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华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2026-05-15 08:29

泰格医药实控人被立案,还拖累了哪些上市公司资讯

泰格医药实控人被立案,还拖累了哪些上市公司

5月12日晚间,国内CRO龙头企业泰格医药(300347 SZ;3347 HK)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小平、曹晓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二人因涉嫌持股变动相关信息披露违法...

2026-05-14 18:11

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创办的AI制药公司 Isomorphic Labs 完成21亿美元B轮融资资讯

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创办的AI制药公司 Isomorphic Labs 完成21亿美元B轮融资

据国外媒体消息,由谷歌DeepMind孵化、AI制药企业Isomorphic Labs完成21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42 5亿元)B轮融资。

2026-05-14 13:29

CDE:2025年度药品审评报告资讯

CDE:2025年度药品审评报告

2025 年受理 16130 件技术审评类药品注册申请,以药品类型统计,中药注册申请 2723 件,化学药品注册申请10587 件,生物制品注册申请 2820 件。

2026-05-14 11:54

欧洲肥胖大会:诺和诺德Wegovy在所有绝经阶段的女性中均实现了显著减重资讯

欧洲肥胖大会:诺和诺德Wegovy在所有绝经阶段的女性中均实现了显著减重

丹麦当地时间5月12日,诺和诺德公布数据显示,Wegovy(诺和盈)在女性肥胖症患者不同生育生命阶段中均达成了显著且一致的减重效果,涵盖绝经前阶段、绝经期和绝经后阶段[1]。绝...

2026-05-13 12:59

伊米诺康完成 2.5 亿元 A 轮融资 加速打造全球领先全人源抗体发现平台资讯

伊米诺康完成 2.5 亿元 A 轮融资 加速打造全球领先全人源抗体发现平台

本轮融资由维梧资本领投,高脉元航跟投,老股东熙诚金睿、泰煜投资大比例超额追加投资,资金将重点用于核心技术迭代、平台商业化落地与创新能力升级。

2026-05-13 09:58

减重之后怎么办?礼来ECO最新数据将行业视线推向“长期维持”资讯

减重之后怎么办?礼来ECO最新数据将行业视线推向“长期维持”

2026年5月13日,礼来公布SURMOUNT-MAINTAIN和ATTAIN-MAINTAIN两项后期临床研究详细结果。

2026-05-13 09:53

147亿,A股医药板块有史以来最大的年度亏损资讯

147亿,A股医药板块有史以来最大的年度亏损

147亿,A股医药板块有史以来最大的年度亏损。近日,A股疫苗明星企业智飞生物(300122 SZ)发布的2025年年报公布了这一“成绩”。这也是智飞生物上市以来首个亏损。

2026-05-12 20:21

恒瑞医药与BMS达成总交易额可达约152亿美元的战略与许可合作资讯

恒瑞医药与BMS达成总交易额可达约152亿美元的战略与许可合作

本次合作协议共包含 4 项恒瑞肿瘤学及血液学项目、4 项 BMS 免疫学项目,以及双方依托恒瑞研发引擎与多元创新技术平台共同研发的 5 项创新项目,值得注意的是,这13在研...

2026-05-12 13:40

徐和平教授荣膺国际视觉与眼科研究协会(ARVO)金质会士(FARVO Gold)荣誉称号资讯

徐和平教授荣膺国际视觉与眼科研究协会(ARVO)金质会士(FARVO Gold)荣誉称号

近日,国际视觉与眼科研究协会(The Association for Research in Vision and Ophthalmology, ARVO)在美国丹佛召开的2026年年会上正式公布了本年度金质会士(ARVO Gold Fellow,FARVO)评选结果。

2026-05-12 13:35

诺和诺德连续三年发起5·11肥胖症科普公益行动,呼吁寻找轻盈人生资讯

诺和诺德连续三年发起5·11肥胖症科普公益行动,呼吁寻找轻盈人生

正逢5月11日肥胖日,“科学减重 健康轻盈”体重管理公益行登陆北京。

2026-05-12 13:31

仁度生物继续停牌资讯

仁度生物继续停牌

5月11日晚间,仁度生物发布公告,继续维持停牌。

2026-05-12 11:32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细胞组分及衍生物治疗新技术临床研究备案指引(第1版)资讯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细胞组分及衍生物治疗新技术临床研究备案指引(第1版)

本指引适用于在我国境内开展的非以药品注册为目的的细胞组分及衍生物治疗新技术临床研究,本指引所指的细胞组分及衍生物治疗新技术不依赖完整活细胞,是指利用人自体或异体干细...

2026-05-12 10:05

迈瑞遭证监会监管六问资讯

迈瑞遭证监会监管六问

5月8日,中国证监会对外公布最新一期《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8日),国际司共对7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包括已于2025年11月10日向港交...

2026-05-10 19:21

生物医学新技术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分级指南资讯

生物医学新技术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分级指南

哪些是高风险技术、哪些是中风险技术、哪些是低风险技术?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发布《生物医学新技术风险分级指南》。

2026-05-10 16:28

复星医药至多10.15亿元取得两款FAK抑制剂中国大陆区域独家商业化权利资讯

复星医药至多10.15亿元取得两款FAK抑制剂中国大陆区域独家商业化权利

5月8日,应世生物宣布与复星医药达成战略合作。根据协议约定,应世生物将授予复星医药其自主开发的两款创新 FAK 抑制剂IN10018(Ifebemtinib)、IN10028在中国(不含港澳台地...

2026-05-09 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