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哪些新变化

医药 来源:国家卫计委
2016
11/01
17:04
国家卫计委 医药

为了规范医师执业活动,加强医师队伍管理,我委拟将《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5号,1999年7月16日施行)修改为《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现起草完成《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网址:http://www.nhfpc.gov.cn),进入“征求意见”,点击“《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weishengjisheng@chinalaw.gov.cn。

4.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4号,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邮编10019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日。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6年11月1日

附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医师执业活动,加强医师队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医师执业应当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第三条 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是医师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国家实行医师电子注册管理,建立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人员实行电子注册。

第二章 注册条件和内容

第五条 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五)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并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六)申请重新注册,经考核不合格的;

(七)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八)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第七条 医师执业注册内容包括: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

执业地点是指执业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划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县(区)级行政区划。

执业类别是指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

执业范围是指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中从事的与其执业能力相适应的专业。

第八条 医师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应当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第九条 医师应当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在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主要执业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向其他执业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别申请备注,备注内容包括本人所有执业机构的名称。

第十条 主要执业机构及其所在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医师定期考核结果。

第三章 注册程序

第十一条 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附后);

(二)近6个月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四)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获得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和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医师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第十二条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要对医师提交的注册申请进行审核,同意聘用的予以确认。

第十三条 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并发放执业证书。

第十四条 对不符合注册条件不予注册的,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聘用单位和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如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 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继续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应当按本办法规定,申请执业医师注册。

第十六条 《医师执业证书》应当由本人妥善保管,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和毁损。如发生损坏或者遗失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

第十七条 跨执业地点多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向拟新增的执业机构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执业机构。

第四章  注册变更

第十八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个人或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核发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办理注销注册: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并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未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

(六)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七)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

(八)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医师执业证书》的;

(九)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十)本人主动申请的;

(十一)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九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自办理相关手续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报告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一)调离、退休、退职;

(二)被辞退、开除;

(三)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备案满2年且未继续执业的予以注销。

第二十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通过国家医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及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医师因参加培训需要注册或变更注册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医师变更主要执业机构的按本办法第十一条重新办理注册。

医师承担经主要执业机构批准的卫生支援、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政府交办事项等任务和参加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以及在签订帮扶或托管协议医疗机构内执业等,不需变更执业地点。

第二十一条 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对因不符合变更注册条件不予变更的,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国家实行医师注册基本内容公开制度和查询制度。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对予以注册、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第二十三条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六条和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该机构及其的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由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五条 港澳台人员申请在内地(大陆)注册执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外籍人员申请在中国境内注册执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医谷链

海南出台执业药师新政,十种行为被举报最高罚款50万!(附政策)

来源:国家卫计委

为你推荐

柯君医药口服减重新药CG-0416突破性临床前数据于ObesityWeek 2025上发布资讯

柯君医药口服减重新药CG-0416突破性临床前数据于ObesityWeek 2025上发布

展示出“下一代减重标杆药物”的巨大潜力

2025-11-08 09:33

诺和诺德“诺和关怀”发布鸿蒙版APP与减重专属版资讯

诺和诺德“诺和关怀”发布鸿蒙版APP与减重专属版

11月7日,第八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诺和诺德宣布2023年组建的“健康生态联盟”扩容升级,将与更多数字生态圈伙伴在生态融合、数据互联、技术共创方面展开深度合作。

2025-11-07 23:16

凯西罕见病事业部首秀进博会资讯

凯西罕见病事业部首秀进博会

凯西集团是一家以研发为基石、拥有九十年历史的意大利国际制药集团,覆盖呼吸道健康、罕见疾病和专科治疗三大领域,其专利数量在意大利药企中排名首位,公司每年投入超20%营收至...

2025-11-07 22:58

卒中知晓周于进博会启幕,Pipeline™持续助力中国脑血管疾病治疗创新资讯

卒中知晓周于进博会启幕,Pipeline™持续助力中国脑血管疾病治疗创新

美敦力神经介入部门以“深耕廿载·向美而行”为主题举办专场活动,并正式启动“卒中知晓周”倡导行动。

2025-11-07 22:48

辉瑞再拓“进博朋友圈”,引领肿瘤与罕见病诊疗高质量发展新格局资讯

辉瑞再拓“进博朋友圈”,引领肿瘤与罕见病诊疗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重磅产品与未来管线悉数亮相,同类第一、同类最优产品加速落地,持续释放创新药物临床价值

2025-11-07 21:01

更长守护,减负前行:拜耳艾力雅® 8mg中国上市,引领nAMD治疗新纪元资讯

更长守护,减负前行:拜耳艾力雅® 8mg中国上市,引领nAMD治疗新纪元

拜耳艾力雅® 8mg(阿柏西普8mg)全国上市媒体发布会隆重举行。

2025-11-07 19:58

诺华公司携手腾讯新闻《超级问诊》亮相进博会,多方合力破解心血管慢病“管理难题”资讯

诺华公司携手腾讯新闻《超级问诊》亮相进博会,多方合力破解心血管慢病“管理难题”

在第八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现场,腾讯新闻联合诺华公司共同举办了《超级问诊》进博会特别场

2025-11-07 18:44

美敦力CathWorks实验室开放日丨CathWorks FFRangio系统正式发布!开启心血管诊疗智能新时代资讯

美敦力CathWorks实验室开放日丨CathWorks FFRangio系统正式发布!开启心血管诊疗智能新时代

2025年11月6日,第八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美敦力CathWorks实验室开放日重磅启幕

2025-11-07 18:08

携手共筑男性健康防线,“前列腺癌患者关爱科普活动”助力健康中国2030资讯

携手共筑男性健康防线,“前列腺癌患者关爱科普活动”助力健康中国2030

“男性健康月-前列腺癌患者关爱科普活动”于第八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在拜耳展台成功举办。

2025-11-07 18:03

创新技术赋能高血压防治——美敦力进博会圆桌共议难治性高血压管理新路径资讯

创新技术赋能高血压防治——美敦力进博会圆桌共议难治性高血压管理新路径

来自临床、公共卫生、政策研究及行业领域的多位专家汇聚一堂,共同探讨创新疗法RDN(肾动脉交感神经消融术)在中国高血压防治体系中的临床应用、卫生经济学价值及未来发展方向。

2025-11-07 17:43

GSK第八次亮相进博会资讯

GSK第八次亮相进博会

2025年11月6日,第八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葛兰素史克展台正式揭幕,而这已是GSK连续八年参展进博会。

2025-11-07 12:54

依视路星趣控全“星”解决方案闪耀进博会舞台资讯

依视路星趣控全“星”解决方案闪耀进博会舞台

第八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作为依视路陆逊梯卡旗下领先的儿童青少年近视管理品牌,“进博宝宝”依视路星趣控携全“星”解决方案重磅亮相

2025-11-07 12:42

可充电、可感知闭环脑起搏器Percept™ RC亮相第八届进博会,应用脑机接口技术造福帕金森病患者资讯

可充电、可感知闭环脑起搏器Percept™ RC亮相第八届进博会,应用脑机接口技术造福帕金森病患者

作为全球脑起搏器领域的重磅产品,美敦力可充电、可感知闭环脑起搏器Percept™ RC亮相第八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2025-11-07 11:24

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身肿瘤赛道,从多发性骨髓瘤破题应对老龄化健康挑战资讯

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身肿瘤赛道,从多发性骨髓瘤破题应对老龄化健康挑战

权威专家、北京中康联公益基金会代表等领域内各方济济一堂,就MM患者治疗现状与创新诊疗展望等话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2025-11-07 11:18

共塑“三高一疹”医防协同新格局,共拓疾病预防新边界资讯

共塑“三高一疹”医防协同新格局,共拓疾病预防新边界

GSK合力共享进博机遇,携手构建成人疫苗立体化新生态

2025-11-06 23:24

首次亮相进博,索诺瓦全链条创新方案助力听力健康行业高质量发展资讯

首次亮相进博,索诺瓦全链条创新方案助力听力健康行业高质量发展

现场,索诺瓦展示了全链条创新听力健康解决方案,其中包括峰力AI人工智能全能系列助听器亚洲首展,AB核磁共振兼容的人工耳蜗技术等。

2025-11-06 22:24

从“可治”到“可愈”,罗氏“血液群星”闪耀进博资讯

从“可治”到“可愈”,罗氏“血液群星”闪耀进博

以进博之窗,与氏界相“愈”,同心共筑生态,驶向生命浩瀚

2025-11-06 20:52

百济神州2025年前三季度营收超275亿元,已超去年全年营收资讯

百济神州2025年前三季度营收超275亿元,已超去年全年营收

第三季度,百济神州单季度营收突破百亿大关,达到100 77亿元,同比增长41 1%;产品收入延续高速放量态势,实现99 54亿元,同比增长40 6%。

2025-11-06 20:42

携手打造健康新生态,聚焦发育性癫痫性脑病的科学突破与全方位支持资讯

携手打造健康新生态,聚焦发育性癫痫性脑病的科学突破与全方位支持

第八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下称“进博会”)期间,由寇德罕见病中心与灵北共同发起的“构建DEE健康新生态:聚焦发育性癫痫性脑病的科学突破与全方位支持”圆桌论坛成功举办。

2025-11-06 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