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出具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意见的函
食药监械监便函〔2015〕14号(2015年03月13日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给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出口产品提供便利,规范出具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的管理工作,我司制定了《出具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5年3月20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我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同时将书面意见和电子版反馈至我司,其他单位或人员的意见可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报送。
联 系 人:张文杰、赵彬。
联系电话:022-23370193、010-88331405。
传 真:022-23121192。
电子邮箱:tdaqxc@163.com。
附件:出具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器械监管司。
2015年3月13日。
附件
出具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给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出口产品提供便利,规范出具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已在我国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或已办理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的产品,其生产企业可办理该产品的《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格式见附件1)。
第三条 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的管理工作,组织为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出具《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
第四条 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部门(以下简称出具证明部门)提交《出具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登记表》(见附件2),并报送加盖企业公章的以下资料,资料内容应与出口产品的实际信息一致:
(一)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的复印件;。
(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的复印件;。
(四)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第五条 出具证明部门应当按照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对。
符合要求的,应当出具《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说明理由。
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出具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登记表》涉及品种生产不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或涉及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应出具《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
第六条 《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X食药监械出XXXXXXXX号。其中:
第一位X代表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
第二位X代表生产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的简称;。
第三到第六位X代表4位数的证明出具年份;。
第七到第十位X代表4位数的证明出具流水号。
第七条 《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有效日期不应超过申报资料中各证件最先到达的截止日期。
第八条 《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证明的事项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及时向出具证明部门报告。
第九条 企业应建立并保存出口产品档案。内容包括已办理的《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和《医疗器械出口备案表》、购货合同、质量要求、检验报告、合格证明、包装、标签式样、报关单等,以保证产品出口过程的可追溯。
第十条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在官方网站开设专栏,及时公开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的相关信息。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涉及品种生产不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或认为其不再符合出具证明条件的,以及接到企业报告《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证明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在官方网站予以通告。
第十一条 企业提供虚假证明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的,两年内不再为其出具该证明,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和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在官方网站通报。
第十二条 企业应保证所出口产品符合医疗器械出口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出口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5年X月1日起施行。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此前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均以本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另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出具《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的具体实施细则。
附件:1.《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样表
2.《出具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登记表》样表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
CERTIFICATE FOREXPORTATION OF MEDICAL PRODUCTS。
证书编号
Certificate NO.:
产品名称
Product(s):
规格型号:
Model:
产品注册或备案凭证号: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s):
生产企业
Manufacturer。:
生产企业地址:
Address of manufacturer:
生产许可或备案凭证号:
Manufacturing License(s):
兹证明上述产品已在中国注册,准许在中国市场销售。
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 above products havebeen registered and are all owed to be sold in China.。
证明有效日期至: 年 月 日。
This certification valid until: 年 月 日
附件2
登记号:
填 表 说 明
1.登记表填写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2.按照《出具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报送资料。报送的资料应按本登记表规定顺序排列,并标明顺序号,装订成册。
3.如有在本申请表所列之外的特殊情况,请在“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栏写明具体情况并列出所附文件目录。
来源:CFDA网站
为你推荐

阿斯利康最新披露:在中国或面临800万美元新罚款
据相关报道,英国当地时间4月29日,阿斯利康在最新季度的财报会议上透露,就在华涉嫌非法进口药品一事,公司可能可能会在中国面临一项新的罚款。
2025-04-30 15:53

君合盟生物重组A型肉毒毒素临床试验双线突破,覆盖严肃医疗与消费医疗两大领域
用于成人中、重度眉间纹适应症的III期临床试验在组长单位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正式启动并完成首例入组。针对成人脑卒中后上肢痉挛治疗的II期临床试验由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牵头并顺...
2025-04-30 12:39

科塞尔医疗完成近亿元B+轮融资,加速血管介入器械全领域平台化布局
本轮融资由国内知名投资机构铁投巨石领投,苏高新金控持续追加投资,园雍投资跟投,资金将用于核心产品研发、全球市场推广及产能扩建。
2025-04-28 16:54

凯西集团2024财年实现双位数营收增长,不断投资研发,聚焦可持续发展
凯西集团(Chiesi Group)是一家以研发为基石的意大利国际制药集团,总部位于意大利帕尔马,业务覆盖全球31个国家和地区。在2024财年,凯西集团圆满收官,取得了强劲的财务业绩...
2025-04-28 11:29

别让肺结节成心结,肺健康清“结”公益行动在人民日报社正式启动
2025年4月27日,《爱肺行动》之别让肺结节成心“结”——肺健康清“结”公益行动,在北京人民日报社正式启动,由广东省钟南山医学基金会、江苏养无极药业有限公司发起,联合京东健康...
2025-04-28 10:26

被忽视的“经期头痛”,专家提醒频繁发作需及时就医
偏头痛是一种常见的慢性神经血管性疾病,不仅有中到重度的头痛症状,还常伴随多种复杂症状比如恶心、呕吐、畏光、畏声等。女性偏头痛的发病率是男性的2~3倍,约20%~25%的女性偏...
2025-04-28 09:42

A股上市公司未名医药的核心子公司,被停产
4月24日晚间,未名医药发布公告称,4月22日,天津市药监局发布公告,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未名”)进行了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经综合评定、...
2025-04-27 11:34

瑞博生物港交所递表,小核酸药物龙头企业有望登陆资本市场
瑞博生物成立于2007年,专注于RNA干扰(RNAi)技术开发及小核酸药物产业化,是全球最早布局该领域的开拓者之一。
2025-04-27 10:36

Cytiva与中欧创新医药与健康研究中心签署全面合作协议
双方将携手在细胞治疗药物成果转化领域展开全面合作,推动大湾区生物医药产业的蓬勃发展,打造全球生物医药创新高地。
2025-04-25 19:49

精鼎医药任命 Charlotte Moser为公司首席医疗官,负责领导全球医学战略
今日(4月25日),致力于为客户提供I至IV期全方位临床开发服务的跨国合同研究组织(CRO)精鼎医药宣布,公司已任命 Charlotte Moser博士出任首席医疗官。
2025-04-25 15:06

强生宣布锐珂(埃万妥单抗注射液)联合化疗方案在华获批,用于EGFR TKI经治后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治疗
强生公司今日(4月25日)宣布,旗下创新治疗药物锐珂®(埃万妥单抗注射液)正式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与卡铂和培美曲塞联合给药,适用于治疗携带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
2025-04-25 15:00

《新英格兰医学杂志》发布: 研究证实速福达可将流感病毒家庭传播概率降低32%
罗氏全球今日(4月25日)宣布,速福达®(玛巴洛沙韦)III期临床试验CENTERSTONE研究详细结果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NEJM)上发布。结果显示研究达到了主要终点:流感感染者单...
2025-04-25 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