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晚间,第十批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正式对外发布,根据文件显示,此次集采将于12月12日在上海市奉贤区进行报价。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与此前第九批情况相同。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集采为防止之前盐酸溴己新注射液围标、串标事件的发生,申报企业资格及相关要求符合相关申报情形情况下, 仍存在 3 家及以上委托生产的情况(含国内和国外企业) , 则最多入围企业数在最多入围企业数基础上进一步减少1家,并中选企业不得将受委托生产企业转为同品种其他中选企业或同品种其他中选企业的受委托生产企业,这一定程度上不利于B证企业,并对相关的CRO和CDMO企业也将存在影响。
同时,降幅大于等于50%的拟中选条件被剔除,1.8倍熔断增加复活机制,按规则一未获得拟中选资格的有效申报入围企业,若接受按规则一确定的同品种最高拟中选价格,则可获得拟中选资格;如同品种按规则一拟中选的企业只有1家,若接受规则一确定的同品种拟中选“单位可比价”的1.8倍, 则可获得拟中选资格。
本次集采共涉及62个品种,与此前相关报道和披露的信息相同。
《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4-2)》、各地区首年约定采购量、各采购品种首年约定采购量文件浏览和下载>>
来源:医谷网